一、利益群体力量不均衡是社会不和谐的直接原因
今天的中国存在诸多不和谐:劳资关系紧张、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且超过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城乡及区域差距也进一步拉大、频繁的矿难、民工工资普遍被拖欠,如此等等。这种社会不和谐的后果首先是,不和谐关系中弱势的一方遭受不幸,从而可能引发种种社会冲突,最终也将导致强势的一方利益受损。因此,建设和谐社会是整个社会实现共赢的选择,正因为如此,建设和谐社会成为当今中国最重要的主题。
社会不和谐的直接表现是利益群体的利益冲突。这里的利益群体包括不同阶级、阶层、地区民众及其他有共同或相似利益诉求的群体。每个利益群体都追求自己的利益。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可能存在利益的冲突。资方想利润更高,而工人想工资福利更好;城市和乡村,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都想获得更多的资源用于发展。如果在利益存在冲突性的关系中有一方处于弱势,则利益受损,甚至成为社会极度困难的群体。这时,社会不和谐就出现,并有可能导致严重的社会冲突。因此,利益群体力量不平衡是社会不和谐的直接原因。
二、失衡的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能解决社会和谐问题吗?答案是,有相当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来自于地方政府的失衡性。到目前为止,中国地方政府官员的产生主要由上级领导决定,这就决定了地方政府官员首先对上级负责,其次才是对治下的民众。而上级政府对地方官员的考核首先是GDP。虽说这几年强调其他方面多一些了,但以经济为中心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而要发展经济就需要资本、劳动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来说,资本是稀缺资源,而劳动相对富裕,尤其是体力劳动。资本和劳动存在着内在的冲突,马克思对此早有论断。当这种冲突尖锐时,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出发,首先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更多地站在资本一边。这一博弈的结果早被资本认识到。有老板说,我们怕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怕市长,而市长怕我们,最后,老板们就不怕监察部门了。在和劳动发生冲突时,资本往往表现出更多的攻击性,比如实行低工资甚至恶意拖欠工资,低劳动保障,高劳动强度,长工作时间等等。而劳动也认识到这一博弈的结果,往往更多地表现为忍让和屈从或偶尔采用一些过激行为表示反抗。其实,中国现在普遍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不断报道的矿难在相当程度上是资本和地方政府共谋的结果,至少也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城乡关系不和谐至少地方政府也是重要的原因。现在大体上60%的农民只生产出15%的GDP,农民群体的经济地位相当弱。农村受城市政府领导,农民对经济发展的这点贡献要想让城市政府重视农村也很困难。在政治上,农民连个形式上代表自己利益的农会也很难成立,而真正代表农民利益的人大代表也少得可怜。因此,当今社会的不和谐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的失衡。我们可以指责市长的良心,但制度安排更多地决定了市长们的选择,相信绝大多数的市长们良心并不坏。
三、利益群体的力量平衡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
笔者认为,所谓和谐社会,至少需两方面的条件:其一是,每个社会成员能得到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其二是,各利益群体利益所得与其对社会所作贡献相对应,这里的利益既指经济利益,也包含政治利益。第一条件可基本保证不会出现群体性的反社会行为,如集体滋事,采取过激行为甚至暴力来破坏社会,由此可以实现最基本的社会和谐。第二条件决定了,至少相对来说,可基本保证社会各利益群体对社会制度的基本接受和满意。在第一条件满足的前提下,第二条件的满足可以建设更高层次的和谐社会。当然,最高层次的和谐社会应是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
我们今天讨论建设和谐社会的背景是,社会存在着不同的利益群体,这些利益群体存在着利益冲突,而一些利益群体处于相对强势地位,而另一些则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出现了强势利益群体对弱势利益群体的利益损害,于是出现社会的不和谐。因此重要的是,减弱强势利益群体的相对强势地位,增强弱势利益群体的相对弱势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各利益群体对抗力量上的平衡。正像国际关系的和谐来自于国家间的力量平衡,一个社会的和谐也同样需要各利益群体包括各阶级、阶层、地区民众间的力量平衡。如果把利益冲突的群体之间的矛盾交由第三方来代表,即便暂时实现和谐也是脆弱的和谐,因为第三方也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如果冲突的某一方的利益和其利益有更多的一致性,则就很难保持中立了。面对劳资冲突,地方政府就是这样的第三方。从根本上来说,每个利益群体能够有力量保护自己的利益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所在。
我们不妨考察一下西方和谐社会的建设。西方也同样存在劳资及各种利益群体的冲突。就劳资关系来说,劳方在经济上也是处于弱势地位,但在政治上,劳方并不算弱势,这是由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决定的,因此西方工会的政治力量是强大的。这样,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综合起来,劳资双方呈现出一定程度上的势均力敌,阶级矛盾出现缓和,从而导致社会不会出现过度生产或过度消费,衡量收入平均程度的基尼系数一般不会很高,通常要比中国的低。
因此,中国要想建立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不是指望政府来代表所有的利益群体并保护他们的利益,而是要设计一种机制,使得各利益群体能够依靠自身力量来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表现为政府对社会各利益群体利益的综合考量,从而成为一个均衡的政府,建成一个和谐的社会。
这就需要加强民主宪政的建设。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有这样的效果: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群体在人数上必然是少数,在政治上至少在选票上处于弱势;相反,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在人数上通常是多数,在政治上至少在选票上处于强势。经济力量和政治量力的综合平衡能够达到社会各群体的势均力敌,从而社会趋于和谐。如果社会中还有强大的中产阶级在利益上比较中立,比较温和,比较理性,则和谐社会更容易建立。因此,要建设中国的和谐社会,走民主宪政的道路是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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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 樊明,1957年生,江苏扬州人。1982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地理系经济地理专业(77级),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进修,1988年获美国俄勒冈大学(University of Oregon)工商管理硕士(MBA),1997年获美国北伊利诺大学(Nor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经济学博士(Ph.D.)。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教授,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劳动科学教育分会常务理事,适度劳动研究会常务理事。 主要研究方向:经济学理论和中国经济问题。出版专著11部,学术论文百余篇。此外,为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出版长篇小说《求学,在大洋彼岸》、中短篇小说集《女博士的一天》等50余万字文学作品。 Email:fanming426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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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樊老师专著《退休行为与退休决策》,很... - lx
尊敬的樊老师,您好!我是四川大学一名一年... - 很好
老师好 我是西方经济学专业2012级学... - 很好
数据很好,可以作为平时训练时的素材 - cqf
樊明老师,很佩服您的实证研究方法,您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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