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会是当今中国的最重要的主题之一。讨论和谐社会的建设是因为今天中国存在众多的不和谐:人与环境不和协,人与人不和谐。人的不和谐又表现为,劳资关系不和谐,城乡关系不和谐,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关系不和谐,医患关系不和谐,学校和学生及家长关系不和谐,矿主和矿工不和谐,农民工的工资普遍被拖欠已不再是新闻……,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导致不和协的原因很多,本文讨论地方政府的行为方式对社会不和谐的影响。
到目前为止,中国地方政府官员的产生主要由上级领导决定,这就决定了地方政府官员首先对上级负责,其次才是对治下的民众。而上级政府对地方官员的考核首先是GDP。虽说这几年强调其他方面多一些了,但以经济为中心没有根本的改变。而要发展经济就需要资本和劳动及其他生产要素。相对来说,资本是稀缺资源,而劳动富裕,尤其是体力劳动。资本和劳动是一对矛盾,存在着内在的冲突,马克思对此早有论断。当这对矛盾尖锐时,地方政府从发展地方经济出发,首先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更多地站在资本一边。这一博弈的结果早被资本认识到。有老板说,我们怕劳动监察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怕市长,而市长怕我们,最后,老板们就不怕监察部门了。在和劳动发生冲突时,资本往往表现出更多的攻击性,比如实行低工资甚至恶意拖欠工资,低劳动保障,高劳动强度,长工作时间等等。而劳动也认识到这一博弈的结果,往往更多地表现为忍让和屈从或偶尔采用一些过激行为表示反抗。其实,中国现在普遍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不断报道的矿难在相当程度上是资本和地方政府共谋的结果,至少也是心照不宣的默契。
城乡关系不和谐至少地方政府也是重要的原因。根据《中国经济统计年鉴》数据,现在大体上60%的农民只生产出15%的GDP。农村受城市政府领导,农民对经济发展的这点贡献要想让城市政府重视农村也很困难。所以,农民无论留在农村还是跑到城市,总是带顶弱势群体的帽子。地方政府对农民工的歧视甚至可以是文件化的,这在当今世界尤其是发达国家少有。地方政府的歧视政策进一步让农民边缘化,成为社会不和谐的因素。
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从而不和谐,地方政府也是重要的原因。区域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要求资本和劳动在空间上按收益最大化的原则自由移动,产品根据价格选择最佳的销售地。而地方保护主义从来就是这种生产要素和产品自由移动的天敌。地方政府尤其是相对发达地方的政府首先限制外来人口自由迁徙到本地区,对属于人才的则限制其迁出。地方国有企业极少到外地投资。在产品市场的地方保护更是到处可见。
医院和学校的高收费,地方政府也有一定责任。医院和学校多数是地方国有。既然政府选择了医疗和教育的非市场化导向,就要求地方政府给予充足的投资。但医院和学校并不能直接并在短期内创造GDP,地方政府也就很难予以实在的重视,至少远不及修路盖楼来得重视。
环境的恶化,地方政府也同样有责任。环境保护和GDP存在一定的矛盾。环境好坏不容易量化,也不是上级政府首先考量的政绩指标,而GDP是实实在在的首要考量的指标。当面对高污染但能生产高GDP的企业的时候,地方政府往往是迁就GDP,哪怕污染让周遍的市民无法正常生活,哪怕市民的健康状况在普遍下降。
因此,当今社会并不是一个和谐的社会,重要的原因之一是地方政府的失衡。我们可以指责市长的良心,但制度安排更多地决定了市长们的选择,相信绝大多数的市长们良心并不坏。如何让地方政府成为一个平衡的政府?
正像国际关系的和谐来自于国家间的力量均衡,一个社会的和谐也同样需要各阶级、阶层、地区民众间的力量均衡。如果把利益冲突的群体之间的矛盾交由第三方来代表,即便暂时实现的均衡和和谐也是脆弱的。
我们先来考察以下西方和谐社会的建设。西方也同样存在劳资及各种利益群体以及人与环境的矛盾。就劳资关系来说,劳方在经济上也是处于弱势地位,但在政治上,劳方并不算弱势,这是由一人一票的选举制度决定的,因此西方工会的政治力量是强大的。这样,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综合起来,劳资矛盾出现一种平衡。这种平衡导致社会不会出现过度生产或过度消费,衡量收入平均程度的基尼系数一般不会很高,通常要比中国的低。西方的环境的治理也和这种综合力量的均衡有直接的关系。资本为了利润天然有不顾环境污染的倾向。但政府是公民一人一票选举出来的,这样,要么现任政府强制资本治理环境,要么现有政府被重视环境的政党所取代。
因此,中国要想建立和谐社会,最根本的是不是指望政府来代表所有的民众并保护他们的利益,而是要设计一种机制,使得各阶级、各利益群体能够依靠自身力量来维护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表现为政府对社会各阶级、各利益群体的利益的综合考量,从而成为一个均衡的政府,建成一个和谐的社会。这就需要加强民主制度的建设。一人一票的民主制度有这样的效果: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阶级或利益群体在人数上必然是少数,在政治上至少在选票上处于弱势;相反,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阶级或利益群体在人数上通常是多数,在政治上至少在选票上处于强势。经济力量和政治量力的综合平衡能够达到社会各阶级和利益群体的势均力敌,从而社会趋于和谐。如果社会中还有强大的中产阶级在利益上比较中立,比较温和,比较理性,则和谐社会更容易建立。
这应是中国建设和谐社会的道路。
(本文发表于《经济视点报》2006年1月26日第8版 题为《政府行为与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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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衡的地方政府
[经济时评]post by 樊明 / 2008-6-14 8:59 Saturday« 谷贱伤农:支农政策的两难选择 | 政府要不要限制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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